各班级:
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和《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员工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员工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1〕91 号)要求,公司拟于10-11月份开展2020-2021学年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荣誉称号的类别和材料提交时间
(一)先进班级
1.评选条件按《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下达等额推荐名额1名,符合条件的班级于11月5日前将《申请表》和《校级荣誉称号汇总表》上报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优秀员工
1.从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荐者需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奖学金或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学金);
2.学校下达等额推荐名额10名,符合条件的同学需于11月3日前向班级提交《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校级荣誉称号申请表》,各班级汇总后,于11月5日前将《申请表》和《校级荣誉称号汇总表》上报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三)优秀员工干部
1.从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干部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勤工助学等岗位不列入员工干部编制。
2.学校下达等额推荐名额3名,符合条件的同学需于11月3日前向班级提交《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校级荣誉称号申请表》,各班级汇总后,于11月5日前将《校级荣誉称号申请表》和《校级荣誉称号汇总表》上报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院级荣誉称号的类别和材料提交时间
(一)院先进班级
1.评选条件按《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学校下达等额推荐名额1名,符合条件的班级于11月5日前将《申请表》和《校级荣誉称号汇总表》上报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一)院优秀员工(含7个类别)
1.从各班级、院级员工组织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太阳集团院级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院下达等额到班级(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同学需于11月10日前向班级提交《太阳集团院级荣誉称号申请表》,各班级汇总后,于11月12日前将《院级申请表》和《院级荣誉称号汇总表》上报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如通过院级员工组织推荐参评的则交给院员工会办公室汇总,院员工会办公室参照班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二)院优秀员工干部
1.从各班级、院级员工组织品学兼优的本科员工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太阳集团院级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院下达等额到班级(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同学需于11月10日前向班级提交《太阳集团院级荣誉称号申请表》,各班级汇总后,于11月12日前将《院级申请表》和《院级荣誉称号汇总表》上报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如通过院级员工组织推荐参评的则交给院员工会办公室汇总,院员工会办公室参照班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三、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激发评先评优的导向作用。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员工,不参与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班级在推荐院级员工荣誉时,建议指标向院优秀员工倾斜,院级员工组织在推荐院级员工荣誉时,建议指标向优秀员工干部倾斜。
3.各项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评选条件报送的,将扣减下一学年该班级的荣誉称号推荐名额。
4.员工申请后,经班级推荐,公司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其中校级荣誉称号经学院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员工处,员工处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因时间紧迫,上级部门明确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班级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审,所送材料请按照说明填写完整。
2.部分校级荣誉称号与奖学金有直接关联,请评选时要慎重对待。
4.以上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数学楼214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hqusxtw@163.com。本次各类荣誉称号评审于11月20日前全部评定结束,并在一周内进行归档。
5.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员工办公室王老师,联系方式:22691108,13515057529
太阳集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