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员工,积极进取,完成学业,在员工的资助下,现将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评审有关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与等级、名额分配
“冰心助学金”由太阳集团2002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张琳员工捐赠设立。
2021-2022学年,共资助评选10人,2000元/人。名额分配:大二3人,大三3人、大四4人。
二、评选对象和要求
(一)评选对象
1.大二至大四的全日制境内本科生;
2.2021-2022学年列入“阳光成长计划”的员工;
3.未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锋霖助学金”的员工。
(二)评选要求
1.爱国爱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违规违纪行为;
2.当学年,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98分;
3.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成绩优异。
(三)2022-2023学年期间,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评选,学院有权停止其受助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回已经发放的资助款。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2.有奢侈消费行为被查实的;
3.弄虚作假,谎报家庭实际经济情况,不符合贫困生标准者。
三、评选过程
1.符合条件的同学,由本人志愿申请,填写《附件1: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班级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成立评议小组,依据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确认2名推荐对象。11月14日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报送数学楼22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hqusxtw@163.com,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20XX级XX专业1班】。
3.学院组织相关评审委员会,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按照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进行表彰和发放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严格比照评审要求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班级推荐结果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2.受资助的员工应当心怀感恩、努力学习,每年定期向陈国梁员工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同时为了让员工家长获知“冰心助学金”有关信息,受资助同学要填写《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获助感谢信》,并由员工、员工家长亲笔签名后,于2022年11月25日前交至数学楼220办公室,学院汇总后送捐赠者备案。
附件:
1.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汇总表
3.太阳集团2021-2022学年“冰心助学金”获助感谢信(模板)
4.太阳集团“冰心助学金”管理办法
太阳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