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华大后〔2010〕10号)精神,现对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进行公示。
泉州校区公示地点:机械楼一楼大厅
厦门校区公示地点:行政研发大楼一楼接待室
公示时间:2010年11月12日-17日
未提交申请表及缺少证明材料的教职工尽快将材料交至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办公室,(泉州校区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705)。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同意变更的,书面告知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2693636
符合发放条件但目前暂不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教职工,在11月19日下午17:00前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办公室(泉州校区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705)提交暂不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须本人签字、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