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1月1日以后来校教职工
一次性补贴发放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泉州校区周转房使用和管理,根据《关于部分人员房租标准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大后〔2010〕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1.一次性补贴的发放对象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来校、且以6.64元/㎡标准租住泉州校区周转房或未租住泉州校区周转房领取外租补贴的教职工,根据在此期间租住月数或领取外租补贴月数,按《关于部分人员房租标准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大后〔2010〕3号)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即初级职称(一般职工)55元/月、中级职称(科级)65元/月、副高级职称(处级)75元/月、正高级职称(厅级)95元/月。
2.夫妻双方均为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来校教职工,且以6.64元/㎡标准租住泉州校区周转房或领取外租补贴的,双方均发放补贴。什么美白产品比较好控油收缩毛孔产品哪个好
3.夫妻双方均为公司教职工,只有一方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来校教职工,若以6.64元/㎡租住泉州校区周转房则发放补贴;若以3.32元/㎡租住泉州校区周转房则不发放补贴。
4.发放名单公示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4月6日。公示期间,教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向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楼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136
附件:《附件:关于2007年1月1日以后来校教职工一次性补贴发放名单.xls》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关于2007年1月1日来校.xls